释义 |
民办学校转公办教师给编没有编制;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如果民办学校转为公办,民办学校的老师直接享受编制的可能性不太大,对于师范专业的大学生,如果今后想从事教师行业,还是建议尽早做准备,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编制。 民办学校的老师没有正式的编制,其工资水平与教学质量、升学率等指标直接挂钩。这一机制会更激励老师认真工作,更富有责任心。 与此相反,公立院校的老师个个都是“铁饭碗”,反而没有上进心,每天都在“佛系教学”,反正教学实绩的好坏都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资水平。 总之,在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当老师,各有利弊,不能一概而论。 教育部给出回应:对于民办院校的老师,教学能力突出者可以继续与学校签订劳务合同,想要离职的老师,也会获得一些补偿金。很多之前就是公立学校的老师,趁此机会又回到了一线教育岗位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