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摇号要多久 |
释义 | 关于重庆公租房摇号后多久配租,是没具体时间的,具体会有以下程序: 1.申请受理。 符合换租条件的承租人到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小区房管中心应予受理。 2.初审。 自受理换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小区房管中心完成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4.公示。 复审合格的换租人在市公租房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租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 6.配租。 因 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作为换租房源。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 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7.签约入住。 获得配租的换租申请人由小区房管中心发放换租入住通知书,换租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租手续,腾退原承租房屋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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