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
释义 | 赠与合同是无偿将财产给予他人的合同,可在财产转移前撤销。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规定。若赠与的财产需要登记或其他手续,应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及适用条件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自愿将财产或权益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合同。其法律性质属于一种无偿合同,不涉及对价的交换。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财产的转移、财产的无偿性等。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赠与的财产应当是合法的、无限制的。此外,赠与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例如书面形式或公证等。在具体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将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赠与的财产如需登记或其他手续,应办理相关手续。赠与合同的成立需满足法律形式要求,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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