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中反诉讼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中反诉讼应具有的条件: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 (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一、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应该注意,有些自诉案件法院不能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自诉案件被告人已和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五)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孟事实再行起诉的;(六)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二、刑事案件诉讼请求撤诉由谁提出? 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分为按撤诉处理和主动撤诉。主动撤诉的由自诉人提起。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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