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缴纳哪些税收 |
释义 |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缴纳税收如下: 1、以无形资产估价出资换取被投资公司股权的行为,取得股权即取得了经济利益,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需缴纳增值税; 2、被投资公司取得无形资产需要摊销入账到期间损益,而取得投资公司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能够满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条件,同时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同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免征增值税:如果以无形资产中的相关技术估价投资入股,即使按照有偿销售的转让行为也可以免征增值税,而无形资产中的相关“技术”定义为上述无形资产中包括的技术类无形资产; 4、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作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价部分,视同转让所得或者转让损失纳入应税所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计缴企业所得税。 税务处理的做法: 1、投资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 2、被投资方: 借:固定资产或应交税费; 贷:实收资本。 综上所述,若是个人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取得部分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并共同承担投资等闲,也应缴纳营业税;如果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并定期获得固定收入,则其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收入营业税。 【法律依据】: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二、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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