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有效性视具体情况而定: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有效;未经授权、超越授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需被代理人追认方有效,否则无效,行为人承担责任;本人不否认他人以本人名义行事视为同意。 法律分析 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拓展延伸 合同章和对账单的盖章有何区别? 合同章和对账单的盖章在功能和意义上存在明显区别。合同章是用于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的专用章,它代表着合同双方的意愿和约定。而对账单的盖章主要是为了确认账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进行财务核对和记录。合同章的盖章通常需要双方或多方共同参与,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对账单的盖章则更多地是财务部门或相关人员的操作,主要用于内部核对和审计。因此,合同章和对账单的盖章虽然都涉及到章的使用,但在目的和重要性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合同的有效性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则合同有效。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情况,视为同意。合同章和对账单的盖章在功能和意义上存在明显区别,合同章代表合同双方的意愿和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账单的盖章主要用于确认账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用于内部核对和审计。因此,合同章和对账单的盖章在目的和重要性上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