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生证影不影响孩子户口落哪 |
释义 | 准生证在哪里办孩子户口不是就在哪里。新生儿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与准生证的地址可以不同的,准生证在双方户口听在地的街道都可以办理,拿着结婚证,身份证,去街道开具初婚未育证明,然后带着上述证件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去领准生证。准生证不影响户口,因为全国各省对准生证的要求不同,有的要求男方办理有的要求女方办理,户口只要跟直系亲属任何一方就行。 准生证和户口没有直接关系,没有准生证也是可以上户口的,因为准生证是用来给夫妻双方生育孩子用的证明文件,而户口指的是孩子出生后的入户。所以准生证和户口并没有关系,孩子的入户带齐相关的材料,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就可以进行办理了,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超过此期限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去双方任一方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落户即可。一般情况,宝宝的户口随父亲随母亲都可以的。 但是在宝宝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办准生证,先去计生办领表填写,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从村到乡计生办到计生局逐级签字盖章,最后计生异发证。孩子上户口是要准生证的,准生证是上户口的必要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怀孕后即可办理登记备案,双方均为西藏自治区户籍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区内任一方户籍地卫生计生委办证窗口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女方户籍属于外省(区、市),在现居住地登记的,受理地卫生计生委要通过PADIS流动人口系统向女方反馈登记信息,核实属于合法生育的,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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