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苏州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码
释义
    一、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本条第一款(一)、(五)、(六)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均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除外。
    对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公积金中心可以在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留存一定的金额。还清全部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除外。
    二、苏州大病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提取要件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须提供与患病者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友情提示
    1、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器官移植五种重大疾病的可办理提取手续;
    2、在患病治疗期间,以上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金额,每年可以提取二次。
    3、在城区服务大厅和高新区服务大厅办理。
    4、原则上需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证明与提取职工的关系(仅限配偶或直系亲属),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