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村民土地征收如何分配
释义
    

法律主观:
    


    征地补偿费 中的 土地补偿费 支付给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或 村民委员会 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由此可见,荆州市根据辖区内土地利用情况不同,将土地划分为4个等级,其中1级土地 征地补偿标准 最高,耕地是每亩地4万元,2类3类土地耕地补偿标准每亩地减少2千元。荆州市国土部门和被征地群众签署好补偿协议后,要在1个月内将补偿款发放到位。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