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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租后抵的抵押权如何对抗
释义
    先租后抵的情况,要想对抗抵押权,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相关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一、物权优先效力有什么例外情况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原因,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面的某些物权具有优先于发生在前面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征收土地增值税,优先于所有债权和抵押权;
    2、买卖不破租赁,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句话说,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根据相关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民法典抵押权的性质都有哪些
    抵押权的性质包括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买卖不破租赁有什么例外
    有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通说观点:
    第一是租赁物被国家没收、征收所发生的所有权变动。
    第二是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如果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妨害抵押权实现的。
    第三就是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时候应该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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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