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担保债权清偿顺序为: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抵押的顺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