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没有提交法律依据,从而认定被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败诉责任的话,其结果必然是行政机关败诉率很高。即使有些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实体处理是正确的,行政机关也很可能承担败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