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新注册地址的 租房合同 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 企业未变更地址的 营业执照 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 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 7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是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