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换工作个人档案需要转移。在换工作单位的过程中,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个个人档案和个人社保,都是需要从原单位转移出来的,因为毕竟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了,即使将个人社保,和个人档案保留在原单位,那么原单位也没有任何的义务和责任,给交纳相应的费用,甚至没有保管的义务,所以说及时的转移出来是很有必要的,对本人来讲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个人档案转移的条件: 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本市范围内调转。 二、档案转入需要的材料: 1、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证书; 2、确认档案存放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名称; 3、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调档函至相应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五条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保存档案材料,更不得据为已有。也就是说,保管档案的都应当是党的部门。有些学校将档案交给个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