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签订的合法协议是有效的,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但是注意不能违法婚姻自由原则,如协议约定“双方任意一方提出离婚的,向另一方予以赔偿”这种违反了离婚自由的权利,属于无效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一、口头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 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但是,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是说没有任何凭证,商店的购物发票、小票等能够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但是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书面形式。 所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一定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时机和方式。 二、口头订立的合同能否作数 口头订立的合同只要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符合合同成立要件的就是有效的,可以作数。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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