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死亡工伤赔偿的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成都市社 法律分析 一、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50个月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成办发[2003]48号)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成都市社保工伤比例 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职业,对应的缴费比例如下。 一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4%×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7%×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四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9%×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五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1%×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六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3%×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七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6%×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八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9%×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例如,成都市2019年的市月均工资为5425元,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3000元,处于成都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50%-150%之间,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费=0.2%×3000=6元。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而成都作为四川省的省会城市,其工伤赔偿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成都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其子女、配偶、父母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具体来说,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丧葬费:成都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办理丧葬手续后,可获得丧葬费,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成都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其子女、配偶、父母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其中,配偶每月支付其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支付其本人工资的30%。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成都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因工死亡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其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工伤赔偿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支持。 结语 根据成都死亡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另外,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职业,对应的缴费比例如上表所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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