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
释义 |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处理如下: 农村土地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由受理机关对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范围是那些?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7、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8、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的纠纷不是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范围; 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只对在土地承包经营中产生的纠纷进行仲裁,而如果是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因征收土地产生的赔偿问题等,都不在仲裁之列。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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