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从贷款办理下来那天起,房子的全部款项已经给清开发商了,按揭只是购房者跟银行的借贷关系,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义务。因此,当您买房子贷款了,贷款未还清之前,也是有房产证的,只是房产证上面盖了一个章,显示您的房子已经抵押贷款了,当你将贷款还清时候,也就是所谓的解押,银行会再盖一个已解押贷款的章。 房产抵押贷款要提供的资料:房主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结婚证、银行流水、工资证明。当然必须满足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如房主要在18到65周岁之间,房龄不超过20年地理位置好的不超过30年的也可以,房子必须是大产权的商品房,没有房产纠纷。 一、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条件如下: (一)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者的,在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稳定住所和工作; (二)拥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准时足额还清本息的能力。 二、去哪个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 (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 (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我国执行的的是抵押登记有效制度,就是必须到房产登记部门作抵押登记抵押才有效,但我国房产部门只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抵押登记,个人和企业拆借资金不予受理,所以说即使把房产证放在你处,抵押也无效。保险的就是过户到你名下,还钱过户回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