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普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诉讼时效 |
释义 |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因此国际贸易中还有准据法和诉讼问题,并不一定适用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时,才可以确定受上述四年诉讼时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呢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四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会进行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时间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四年。该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出现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条件 国际货物当事人,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共有四个: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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