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后还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释义 |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一、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到期案子还没结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超过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一年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一年,法院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需要报上一级法院予以批准。 解除取保候审的方法具体如下: 1、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委托人在取保候期限届满之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申请;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经审查,对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以予以办理解除手续; 3、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完成相关手续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被取保受审人即可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解除: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三、请问批准逮捕的常规程序都有什么? 批准逮捕的程序: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决定后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公安等侦查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