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可以不让对方接走吗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可以协商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如果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能将孩子接走是可以的。如果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另一方有权拒绝对方接走孩子并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如果父母的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中止探望,待情况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探视权不让接走是可以的。 1、双方在离婚时可就探视权行使的方式进行协商,若协议中约定行使探视权的一方不能将孩子接走是可以的。 2、若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拒绝对方接走孩子并且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探视权被限制时的法律保障措施 当探视权受到限制时,法律提供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首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有合理的理由限制探视权,例如保护儿童的利益或确保安全。其次,法律规定了探视权的限制应当是合理、必要和适度的,不能过度干预家庭关系。此外,当探视权受到限制时,相关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出申诉,寻求司法救济。法律保障措施的目的是确保探视权的行使能够在符合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以维护家庭关系和个人权益的平衡。 结语 在限制探视权的情况下,法律提供了保障措施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法院会评估是否有合理理由限制探视权,保护儿童利益和安全。限制应合理、必要和适度,不能过度干预家庭关系。当受限时,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诉,寻求司法救济。法律的目的是在维护家庭关系和个人权益平衡的前提下,保障探视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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