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六)裁决拆迁;(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对于被拆迁房屋面积过小的情况,被拆迁户如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当然,具体操作仍然需要按照地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