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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隔离期间不发工资怎么投诉
释义
    一.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1.打市长热线。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发现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可拨打此热线进行反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2.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拨“12333”,根据语音提示拨[0]转在线人工客服。
    3.在“全国激进讨薪线索反映平台”上提交违法线索。
    4.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支付职工应得的工资。
    5.向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依法调解双方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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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3: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