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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要求转院怎样办理
释义
    个人要求转院怎样办理如下: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一、办理转院手续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由管床医师提出,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医师签署意见、医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方可转院。
    2、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由经治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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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