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若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或双方已经通过协议、起诉等方式,对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