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劳务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劳务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用人的预期利益,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人利用自己的劳力为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2)受雇人依据雇用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用人的指示,自己一般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受托人虽然须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但一般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3)雇用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