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胃出血是否属于轻伤? |
释义 | 打人致轻伤是故意伤害罪,判刑情况根据伤势程度和社会影响而定。轻微伤害可处拘役或管制,伤势在轻伤和重伤之间可判有期徒刑,伤势逼近重伤则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雇佣他人施伤增加刑期,而家庭矛盾、被害人过错或积极抢救行为可减少刑期。若打架致轻伤不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严重情况下可致重伤或死亡,行为人将受更严厉制裁。 法律分析 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打人致轻伤是属于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刑的两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害人伤势轻微,对社会影响不大且被害人也有过错的行为,或被告人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个人经济损失,处于拘役或管制。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伤势轻微,判为有期徒刑半年;伤势在轻伤和重伤之间的,被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伤势逼近重伤的情况,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三)雇佣他人施行伤害行为者,增加基准刑20%以下。 (四)减少基准刑20%的情形: 1、因家庭或邻里之间矛盾激化引起的打人事件; 2、被害人过错引起的犯罪或矛盾激化引发负有的犯罪责任; 3、打人后实施积极抢救行为。 打架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往往以治安管理进行处罚。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则会被处以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其中,故意打人致人轻伤是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程度比较轻的,在严重的情况下,会致受害人于重伤或死亡。若是重伤或死亡的话,行为人会受到更严重的法律制裁。 结语 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各种外界因素对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打人致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刑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对社会影响不大且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可处拘役或管制;二是伤势轻微,可判有期徒刑,伤势在轻伤和重伤之间的可判一年,伤势逼近重伤的可判一年零六个月。打架致人轻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严重情况下可能导致重伤或死亡,行为人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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