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社会保障卡是否已激活? |
释义 | 社会保障卡的激活流程是先由当事人携带其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指定的银行去;然后说明本人的请求;再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去激活社保卡;最后社保卡的功能基本都能正式启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社会保障卡,是不是激活了才能在卫生院抓药? 法律分析:可以激活,但是需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办理。激活社保卡的方法:一、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二、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我的社会保障卡被法院冻结了 法院是不可以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的,老赖的社保卡不会被冻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社会保障卡六个月没有激活,显示过期无效。如果它失败了,你能在里面赚钱吗? 社保卡没激活是会过期的。大多数省份规定的激活时间是6个月,如果持卡人逾期不激活的,社保卡会过期,持卡人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因此在领到社保卡后,持卡人需要及时去指定的银行激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你好,我想知道我在原来的工作单位买了社会保障。辞职后,我去了其他城市工作。原来的社会保障需要转移吗? 劳动者换工作单位,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2、持有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办的不是原银行,钱能转到新卡上吗? 法律分析: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流程: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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