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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要我去做他公司挂名会计,有害处吗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释义
    挂名财务负责人需承担税务、发票、合同、报销等风险,应与前任交接并及时变更信息,依据《公司法》。税务财务负责人责任包括检查内部控制、统一财产管理、指导财务人员等。公司财务负责人需承担税务、发票、合同、报销等风险。保险机构应指定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负责分解责任链、组织措施、监督制度实施等。负责人未履职或遇困难需向监管机构说明,变动后须及时报告。
    法律分析
    在公司挂名的财务负责人,不论你是否任职,都需要担当财务负责人之责。挂名财务负责人的害处有: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依据《公司法》。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有哪些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反保险欺诈指引》第十二条保险机构应当指定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监会。负责人应由能够承担欺诈风险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责包括:(一)分解欺诈风险管理责任,明晰风险责任链条;(二)组织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与内控建设措施;(三)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实施;(四)为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议;(五)审核反欺诈职能部门出具的欺诈风险年度报告等文件;(六)向保监会报告,接受监管质询等。保险机构应当为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当向保监会提供书面说明。负责人因岗位或者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保险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另行指定负责人并向保监会报告变更。
    结语
    财务负责人的责任重大,无论是否实际任职,都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税务风险、发票风险、合同责任、法律风险以及报销风险都需要财务负责人面对。继任财务负责人应与前任做好交接,并及时在税务局办理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避免前任遗留问题对自身的法律影响。根据《公司法》,税务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统一管理财产物资、指导会计及其他财务人员的业务,等等。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包括发票风险、合同责任、法律风险和报销风险。保险机构的负责人也需要履行欺诈风险管理责任,并向监管机构提供相应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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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7: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