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自己摔伤学校有责任吗 |
释义 | 10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侵权责任。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18周岁以上的学生摔伤,如学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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