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股东之间的转股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公司法老股东之间转股的程序如下:1、依法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协商、谈判;3、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5、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6、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老股东之间转股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法老股东之间转股的程序是: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5.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6.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有权转股的条件是什么,股东有权转股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是:1、股东依法享有股权;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债权转股的条件是什么,股东有权转股 债权转股权的条件:债权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法的;经判决或仲裁确定的;或者被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等条件。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程序 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之间转让的,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协议即可;2、若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或者由不同意的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内转股需要股东决定吗? 公司内转股是否需要股东决议,要看情况。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内转股需要股东决议的,按其规定办理;如果未规定的,则一般只需转让和受让的股东之间协商一致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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