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方违约后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按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来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该条款的,则双方可以协商、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处理,请求买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如何赔偿 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的,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法和数额来赔偿。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且包括合同履行后卖方可以获得的利益。 已签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如何处理 已签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卖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卖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卖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买方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法定撤销是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买方如何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能否撤销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能撤销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能撤销合同,但卖方可以请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张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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