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外事件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责任不区分故意和过失,只要是造成了侵权的事实,那么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相对于过失来说,故意的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或者行政责任。 二、哪些是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 (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过失。 (3)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 (4)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三、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什么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3、因紧急避险产生损害的,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4、因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