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顺位继承顺序 |
释义 | 法定继承顺序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可根据特殊情况协商不均等分配。被继承人扶养继承人或共同生活可多分遗产,有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者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可协商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继承人的顺序如下: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中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相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拓展延伸 确定家族财产继承中的次要继承人顺位 确定家族财产继承中的次要继承人顺位是指在家族成员中,当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法继承财产时,第三顺位继承人将成为继承人的候选人。这种继承顺序的设立旨在确保家族财产的合理分配和保护。第三顺位继承人可能是其他亲属成员、法定继承人或根据遗嘱指定的人。他们在继承财产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可能需要进行法律程序和文件的办理。这样的继承顺位安排有助于维护家族财产的稳定性和传承,确保家族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的顺序按照法定继承规定,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可以根据继承人的特殊困难或扶养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不均等分配。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不均等分配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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