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废弃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在废弃工厂拆迁过程中,负责人可以获得七种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款、厂房重新建设的新价格、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费用、装修附属物赔偿费用、机器设备重新建设的新价格、搬迁费用以及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法律分析 在废弃工厂的拆迁过程中,废弃工厂的负责人通常可以获得以下七种拆迁补偿项目:第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款;第二,厂房重新建设的新价格;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费用;第四,装修附属物赔偿费用;第五,机器设备重新建设的新价格;第六,搬迁费用;第七,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结语 拆迁补偿项目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款、厂房重新建设的新价格、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费用、装修附属物赔偿费用、机器设备重新建设的新价格、搬迁费用和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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