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拖欠工资赔偿是什么 1、拖欠工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拖欠有哪些处理办法 工资拖欠的处理办法有: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