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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议权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释义
    法律分析:异议权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权利,指的是当公权力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对于该机关所提出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错误或不当认定提出异议,要求该机关更正、改正的权利。异议权的行使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平公正的行政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审理期间或者审理终结前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有关该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正在作出的具有当事人利害关系的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异议,本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作出裁定,并通知异议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开决定事项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提出异议时,行政机关受理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应当列明受理异议的日期、异议人、异议内容、复核情况以及处理结果,并告知异议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异议权在行政案件中的行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正行政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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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4: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