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一、辩护权包括哪些?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其实,很多时候不建议大家找亲朋好友或监护人担任辩护人,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和自己的关系非常的特殊,设身其中有的时候很难客观、冷静的看待刑事案件,而专业的律师就不一样了,律师是站在法律角度上为当事人辩护的,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影响到自己的辩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