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抵押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释义
    法律分析:一、房屋抵押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1、申请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步,那就是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5、收费发证: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二、房屋抵押手续办理中需要查征信吗
    房贷抵押贷款是需要看征信的。在银行办理贷款,无论用户申请的是什么贷款,银行都是需要借款人提供信用报告,这样银行就可以通过信用报告了解到更多信息。如果信用记录上有逾期,银行就会对这笔贷款谨慎对待。银行查看申请者的个人征信也就不用耗费大量时间核实借款申请表的信息了,所以信用报告可以节省审批时间。
    也就是说,房产抵押贷款要看个人征信。如果通过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要考察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征信记录,征信如果是黑名单,就做不了房屋抵押贷款,而且夫妻双方相互影响。除了需要申请者提供个人征信外,银行很有可能要求用户提供抵押物。如果申请者资质不是特别好的话,银行会降低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或直接拒绝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