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登记注意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土地所有权不能作为抵押物;其次,土地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或者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第三,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第四,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第五,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第六,已被依法 法律分析 房产抵押登记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土地所有权不得作为抵押物;其次,如果土地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或者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就不能进行抵押;最后,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也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结语 房产抵押登记时需要注意以上几点,以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对于土地所有权、在建工程、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不同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抵押登记。同时,对于用于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和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等特殊房地产,也不能进行抵押。对于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也不能用于抵押。在抵押登记前,请确保了解以上注意事项,以保障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三十六条\t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六十二条\t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1997-10-21)\t第十四条\t同一民用航空器设定两项以上抵押权的,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抵押权登记申请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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