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可以离婚。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没有时间限制,随时都可以去办理。 双方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上对女方起诉离婚没有时间限制,对男方起诉离婚有一定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以及生完孩子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法律上这样规定是出于对女方身心的保护。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以内,情况复杂的适用普通程序是6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限。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需要待判决书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这是离婚案件中对时间的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