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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和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短期借款
释义
    企业和企业之间不存在短期借款。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六十一条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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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