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产一方死亡办理房产证 |
释义 | 一、夫妻房产一方死亡办理房产证? 1、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明、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同时有遗嘱的带上遗嘱,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2、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3、申请人符合办理过户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准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4、若是过户给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 5、若是过户给子女,还需要去办理继承公证等材料才能去过户。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二、拓展内容 夫妻房产要如何过户 1、婚姻存在期间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明、房权证、本、、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只是需要提醒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不在抵押状态。 夫妻一方死亡子女要如何抚养 1、夫妻一方死亡的,子女应交给健在的一方抚养。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都已经死亡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且具有抚养能力的兄、姐按顺序担任孩子的抚养权人,依法享有孩子抚养权、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何过户夫妻房产 夫妻房产需要经下列流程办理过户: 1、当事人应带齐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3、完成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依法由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拥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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