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赔偿法》规定,因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损害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进行答复,并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决定。如不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 法律依据: 《行政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国家赔偿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