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凉州区双城镇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夫妻离婚 |
释义 | 一、凉州区双城镇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夫妻离婚 的,子女抚养费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确定的依据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选)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 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 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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