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西安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 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二、西安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审批如何办理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现场提交材料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并现场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3.受理、审查及决定。提交材料核验后,材料齐备无误且符合条件、标准的,当场办结;需补正材料的,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