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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整理是实现我国土地资料可持续利用的根本途径
释义
    所谓土地整理,按社会科学家的说法,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工程技术的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土地整理在我国源远流长,如果追溯历史的话,可对上溯到殷周时代的井田制。以后如曹魏时的屯田;唐宋时的均田制,明清时的屯田垦荒及更名田等等,都积极鼓励劳动人民开发整理土地,耕地面积不断增加。仅清初的一百年里,全国耕地面就增加了百分之四十。解放后,我国进行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几次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在一定意义上都属于土地整理的范畴。通过这些措施的治理,对加强和巩固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持粮食的稳产,高产和社会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当前从上海、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河北等地兴起的土地整理的实践证明:土地整理符合中央提出的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要求。是一条走集约利用,内部挖潜,永续利用土地资源的好路子。通过土地整理,可以把荒(荒山、荒地、荒滩)、废(工矿企业造成的废弃地)、闲(厂矿机关单位的闲置地)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实现土地的再度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带给经济和社会的效益是巨大的、无法估量的。其效益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农田整理可以增加大量的耕地。由于我国长期对土地的粗放利用,造成现有耕地和其他土地的荒、废、闲较多,因而内在潜力很大。据典型调查,农地整理可以增加耕地面积5—10%。按此推算,全国可以增加耕地面积约两亿亩,相当于1990年耕地总数的13.9%。二是通过对存量土地的整理,可以控制城市外延,减少占用耕地。如河北省邢台市、通过旧城改造,可以使城市建设10年不外扩。据资料统计:我国目前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用地面积已达153平方米。如果通过旧城改造,治理空心村,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容积率等治理措施,将人均用地逐步降到100平方米,能提供建筑用地的需要。三是土地整理,具有广泛的区域性。可整理的资源分布在全国各个角落,而且土地类型多种多样。这种情况,尤其对于既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又要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而且耕地后备资源稀缺,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东南地区,应主要依靠土地整理来实现。由此可见。土地整理是我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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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5: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