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额贷款公司借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法律主体的不同。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主体法律没有限制,即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不吸收存款,只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法人单位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主体法律没有限制,即借款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如下: 1、投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3、设立条件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 二、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话,则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当认定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