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涉外婚姻生孩子后,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出生证明:需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出生证明,其中须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和结婚证明(若有)。 2. 护照申请:若孩子需要出境旅行,需办理护照申请,需提供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 3. 国籍确认:若其中一方为外国人,则需确认孩子国籍,可在当地外交部门申请。 4. 签证申请:如果孩子需要前往外国定居或留学,则还需要申请相应的签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二条 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结婚,适用中国法律,所生子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与中国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结婚,适用其所属国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法》 第二十二条 出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无国籍儿童,父母双方一方是中国公民的,为中国国籍;双方均为无国籍人或国籍不明确的人的,给予中国国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对出入境证件的申领、换、补、注销、挂失等事项,对没有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人的出入境管理及其入境后的留境监护,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九条 外国人来华定居、工作、学习和探亲、旅游等,必须在规定机构申请办理签证或者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