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籍档案有什么用? |
释义 | 学籍档案对于学生人生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毕业后就业、升学、考公务员、考研、出国留学、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等的重要依据。毕业后,学籍档案会转交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机构,成为人事档案,以便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转正定级等。同时,学籍档案的流向也需要注意,毕业生毕业后如果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两年后户口打回原所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 法律分析 学籍档案有什么作用呢?首先,它可以作为受教育记录,也可以作为取得相应学历的证明。现在,考公务员、考研、出国留学、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等都要审查其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 2、就业后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也是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毕业生毕业后,其学籍档案会转交至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以便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转正定级等。 二、学籍档案去向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许多大学生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这是一种省钱的档案存放方式,其实不是的。 这种误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在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不是真正发挥作用“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 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上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另外,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第一家用人单位等,这些地方通常与个人档案的去向有关系,在这些地方问问。 所以,学籍档案有什么用呢?简单来说,由于学籍档案记录着学生的考试成绩、注册学习专业等情况,所以在考研、考公务员、留学等方面都可能作为甄选人才的依据之一。学生毕业进入工作之后,学籍档案还会转化为人事档案,关系着职称评定、社保的办理、转正定级等。 拓展延伸 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学术表现、思想品德、表现等方面的文件,是学生身份和经历的证明。在考研、考公务员、留学等方面,学籍档案都可能作为甄选人才的依据之一。 但是,学籍档案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其他因素,如学科成绩、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等,也可能对人才甄选产生影响。此外,学籍档案的保管和管理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安全、公正、透明。 为了确保学籍档案在人才甄选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关方面应加强监管和管理,规范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同时,应加强人才甄选工作的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人才甄选的标准和过程,提高公众对人才甄选的信任度。 结语 学籍档案是学生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找工作、升学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保留好学籍档案对于未来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同时,也需要了解学籍档案的流向和作用,以免出现档案管理上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七章 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 第六十条 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的经费逐步增长。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五条 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国家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函授及其他远程教育方式实施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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